第三十九条
有效本条例所称英德红茶,是指以在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经国家和省级审定的适制英德红茶的茶树品种的鲜叶为原料,采用英德红茶加工工艺在英德市辖区内制成的符合英德红茶标准的红茶。
本条例所称英德红茶区域公用品牌,是指英德市相关机构所申请注册和管理,由符合条件的不同英德红茶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体现英德市的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等特色的红茶品牌。
本条例所称英德红茶生产经营者,是指英德红茶的茶树种植者、茶叶加工者和销售者,含生产经营英德红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个体工商户、茶叶加工小作坊等各类主体。
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