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和区域发展需要建立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技术研究开发、信息咨询、成果转化等服务,逐步构建创新创业、办公空间和人才安居支持体系。

建立完善科技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免于申请即可享受的政策。

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