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进数字技术创新,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