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导游、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