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征收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