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清洗、维护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业场所专用烟道设计建设、竣工验收、规范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