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地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办事,公正廉洁。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