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设立和发展东坡文化相关行业组织。

相关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开展东坡文化保护发展相关活动,发挥研究、宣传、引导、服务、协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