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备案登记和注销登记。

禁止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或者号牌、行驶证。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