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依法划定,并按照规定设立保护标志、界桩。在考古调查与发掘过程中,新发现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遗迹,应当及时纳入遗址保护规划,实行动态保护。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