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规划是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的重要依据。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依法按照程序报批。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