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规划设计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勘察测绘单位未按照规划要求、规划条件进行设计、勘察、测绘,第三方评价机构作出错误影响评价的,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行业收费标准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