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