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第四章 港口经营第二十八条有效港口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港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管工作。缴费义务人应当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