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第四章 港口经营第二十九条有效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不得拒绝接收靠港船舶送交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