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港口主管部门以及海事、海关等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港口信息标准化建设,做好港口信息整合,实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港口相关信息。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