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火葬管理第十条有效应当火化的人员死亡后,丧主或死者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殡仪馆接尸办理火化手续。传染病尸或腐烂尸应严密包扎,并由殡仪馆在24小时内火化。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