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第三章 健康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等相适应的健康促进工作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健康促进事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