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第三章 健康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完善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立信用记录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