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第三章 健康保障第二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慈善服务、职工互助医疗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外来务工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