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覆盖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长期照护、医养结合等服务链条的健康机构,促进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融合。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