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省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统筹推进湿地保护数据互联互通、系统集成与业务协同,加强湿地保护与利用的数字化应用与数据安全保护,提升湿地保护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2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