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十条有效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范,指导相关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