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下水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取用地下水实行取用水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的违法信息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