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应急保障机制,指导有关机关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