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机关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推进机关公共设施便民利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