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做好梯田保护的巡查、报告等相关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通过健全村规民约、合作社章程,参与月亮山梯田保护。村民应当做好梯田的耕种、管理和维护。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