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本市结合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研究梳理南朝陵墓石刻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工艺技法,展现其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加强文化遗产宣传解读,增强社会公众的历史文化认同感。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文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组织的交流合作,强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鼓励采用新方法、新技术,依法开展南朝陵墓石刻及其承载的南朝文化的综合研究和传承推广。
鼓励和支持文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学术研究团体以及专家学者开展与南朝陵墓石刻相关的科学研究,撰写、收集、整理、编纂和出版与南朝陵墓石刻相关的研究成果。
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