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日常工作。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工作。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