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四十二条有效执法检查时,法律法规实施机关应当向执法检查组如实汇报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汇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实施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二)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改进执法工作的措施;(四)对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意见。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