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程序,适用监督法和本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