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服务管理和绿色发展第三十四条有效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名胜区内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活动的承办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