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和文化传承第二十三条有效风景名胜区应当实行雨污分流,将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