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有效编制专项规划涉及风景名胜区的,应当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相衔接,并征求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意见。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