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业主负责、部门监管、公众参与、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