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第三章 禁止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秸秆第十七条有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随意弃置秸秆。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