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在有关领域和区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综合执法,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接有关职权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