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评估第二十四条有效发展改革部门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草案,应当贯彻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并根据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草案经本级人民政府集体讨论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