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经批准的在核心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采取围挡封闭施工、建筑垃圾袋装处理、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等措施;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状。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