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经批准的在核心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采取围挡封闭施工、建筑垃圾袋装处理、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等措施;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