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有序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立投资主体多元的加装电梯工作模式。鼓励合理利用电梯开展商业广告等经营活动,拓宽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广电梯安全责任险种。地方法规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