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第七条有效文化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服务、引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和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