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传承弘扬梧州特色美食文化,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餐饮项目,丰富岭南美食品种,推动餐饮行业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