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建筑市场活动开展监督管理时,可以采取函询、约谈、通报、风险警示等措施。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