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建筑市场活动开展监督管理时,可以采取函询、约谈、通报、风险警示等措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