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限养区内擅自新增水产养殖项目或者扩大养殖规模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