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右江流域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控制指标排放。市、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控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