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澄碧河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水库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入库河流水质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