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生重大服务阻断和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和邮件、快件安全,并立即如实向邮政管理部门和负有相关职责的部门报告。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