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二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其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破拆、清障、防护、通信、防化等装备和器材,提供必要的训练场地,强化共享共用,防范和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伤害风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