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法储存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非法储存烟草制品货值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