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第七条有效从事巡游车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方可营运。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